本報訊 (記者潘園園 通訊員 張帆餘新仁) 記者29日從省民政廳獲悉,省政府日前下發《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實施意見》,提出到2020年,養老服務設施覆蓋所有城市社區、90%以上鄉鎮和60%以上村;每千名老年人擁有養老床位數35張以上,每個市、縣有1所以上護理型養老服務機構。
  據預計,到2015年,全省60歲以上老年人口將達到539萬人,約占總人口的14.16%,其中80歲以上老年人達60.3萬人,空巢老人100多萬人。養老難成為擺在全社會面前的一道難題。
  對不少民營養老院而言,用地難、運營難是最大窘境。為破解兩難,新政明確,各地要把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用地納入土地總體規劃和年度用地計劃,指標優先保障養老用地。對已供應的建設用地,經審批允許改變用途用於養老建設。鄉鎮(村)興辦的公益性養老建設用地,經依法批准可使用集體所有土地。探索政府以土地使用權作價入股,鼓勵社會力量投資建設養老服務機構。同時實行優惠地價。協議出讓的養老機構用地價格按不低於出讓地塊所在級別相同用途基準地價的70%比例確定土地出讓底價。
  為讓養老服務機構“輕裝前行”,《意見》明確了稅費方面的各項優惠。新政對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的稅費優惠範圍有所擴大,如在繼續免徵企業所得稅等基礎上,進一步免徵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數字電視建設費等按50%收取。新政的另一大突破就是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也可享受將減半征收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如免收餐飲許可費、衛生許可費和衛生監測費等。
  繼去年提高對養老服務機構的公共財政補貼後,新政再次提高對養老院的補貼力度。對已建成的城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給予每個每年不低於2萬元運營補貼,農村給予不低於5000元運營補貼。
  開辦養老院也將獲得更多補貼。《意見》要求,2014年起,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一次性開辦補助提高至每張床位1萬元(用房屬自建且核定床位50張及以上的)或5000元(用房屬租房、租用期限5年以上、核定床位50張及以上的),床位運營補貼按年平均實際入住床位數給予每年每床不低於2000元。據介紹,這兩項補貼較2013年,標準提高了一倍,且降低了申請門檻。
  “隨著新政落實到位,養老服務業將迎來發展的春天。”省民政廳有關負責人表示。
  (原標題:養老服務業,讓社會資本“唱大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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